欢迎您使用泛微短信服务!
为使用泛微短信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泛微短信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在接受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以及管辖法院的选择条款等。限制或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的形式提示您重点注意。
无论是否实际阅读本协议,您实际使用泛微短信服务, 均表示您与泛微已就本协议达成一致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约定内容。
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泛微对条款的解释, 请不要同意本协议或使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 否则,表示您已接受了以下所述的条款和条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如您有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行为时,泛微有权依照本协议随时单方采取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提供服务,或者采取封号(且不再开通)等措施;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泛微将有权追究您的相关法律责任。
泛微短信服务:向您提供的短信通道可以支持全国范围内手机短信、电信运营商与手机终端用户之间的发送、接收功能。
1、本协议内所提短信,按实际发送成功的短信数量计费。
2、短信计费规则及详细价格,以系统内公布的规则及价格为准。
3、若因运营商计费规则变化导致泛微短信服务调整计费标准,泛微eteams短信服务会提前系统告示等方式告知您,若您继续使用泛微短信服务则需按泛微短信服务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4、实际计费可能会有误差,5‰(计费短信条数/提交成功短信条数)以内的误差率属于正常范围,以泛微eteams短信实际发送记录为准。
1、您使用泛微短信服务的通道只能向您内部员工或注册客户(以下统称为“用户”)发送短信,您应当事先获得用户明确同意,方可向用户发送短信。在用户接受您所提供的特定业务服务前,您应告知用户该特定业务的服务价格、内容和提供的方式等。
3.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开展业务。
3.2 向用户发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的信息。
3.3 向用户发送政治类信息、违法犯罪信息、涉黄信息、SP诱骗定制信息或第三方广告或其它违法违规信息。
3.4 未经客户允许向其发送商业广告或其他信息:如房地产广告、发票、移民信息等。
3.5 发布可能产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短信。
3.6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发送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九不准”):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7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出的《关于依法开展治理手机违法短信息有关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77号),发送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
(1)假冒银行或银联名义进行诈骗或者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信息;
(2)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内容或者教唆犯罪、传授犯罪方法的信息;
(3)非法销售枪支、弹药、爆炸物、走私车、毒品、迷魂药、淫秽物品、假钞假发票或者明知是犯罪所得赃物的信息;
(4)发布假中奖、假婚介、假招聘,或者引诱、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信息;
(5)多次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以及含有其他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内容的信息。
3.8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发送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八大类禁用词汇):
(1)与“最”有关,如最、最佳、最具、最爱、最低、最新科学...
(2)与“一”有关,如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独一无二...
(3)与“级/极”有关,如国家级(相关单位颁发的除外)、世界级、顶级、极品、终极...
(4)与“首/独/国”有关,如首个、首选、独家、全国销量冠军、国家级产品、国家(国家免检)、国家领导人...
(5)与品牌有关,如王牌、领袖品牌、世界领先、领导者、缔造者、之王、王者、冠军。
(6)与虚假有关,如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100%...
(7)与权威有关,如老字号、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国家XX机关推荐...
3.9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的行为。
2、泛微短信服务向您提供短信通道运营维护服务,泛微短信服务应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支持、客户服务和数据核对工作。
3、泛微短信服务应对您存留在其通道中的客户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保密,并不得利用泛微短信服务信息技术和设备便利提取各项信息或用将上述信息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任何用途。否则,您有权追究泛微短信服务的违约责任。
泛微在依据现有法律法规体系下,出于配合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或安全取证调查等原因的需要,在符合流程和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可以提供客户所使用的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运行日志、运维人员的操作记录、客户操作记录等信息。
(1)发生不可抗力情形的;
(2)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的;
(3)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的;
(4)因政府管制而造成中止或终止服务的;
(5)其它非因泛微的过错而引起的。
4、对于您违反法律、法规或《短信审核标准》的规定,利用泛微短信服务通道向不适当的用户发送短信,或发送内容不当的短信的,造成的法律责任一概由您承担.
5、在任何情况下,泛微对本协议项下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总额不超过违约服务对应之服务费总额。
6、在任何情况下,泛微均不就因使用泛微提供的服务所发生的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泛微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事先被告知该等损害发生的可能性)。
本协议及本协议任何一方因协议的履行而获得或知悉的对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双方相互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可将上述保密信息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事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监管部门另有要求的除外。 本保密条款将持续有效。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的终止、中止、失效、无效均不影响本保密条款的效力。
泛微有权根据变化对该协议的部分服务条款进行改变。涉及到客户使用的变更会以邮件形式进行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