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发设置
• 前台转发效果
转发设置
1、转发设置入口在流转设置-节点信息-操作菜单设置中,如下图所示:
2、点击【设置】打开转发设置页面,可针对待办、已办、结束状态的审批分别设置;
允许转发:关闭则前台操作菜单不出现转发按钮
可提交意见:转发接收人收到审批后是否可以提交意见,即是否出现转发批注按钮
可转发:转发接收人收到审批后是否可以继续转发
3、点击保存并同步,可将此转发设置同步给其他节点,这里可以有选择性的同步。
前台转发效果
1、若某审批流启用了转发菜单并且设置在待办中允许转发,则在前台审批详情中右上角出现【转发】按钮
2、点击【转发】,弹出页面,可以提交签字意见和设置转发接收人。
3、转发后,该审批出现在接收人的待办列表中,如下图所示;若设置的接收人权限是不可提交意见,则接收人点击详情页面,不会出现【转发批注】按钮,查看之后该审批转到已办列表中。
4、若设置的接收人权限是可提交意见,则接收人点击详情,右上角出现【转发批注】按钮,点击可输入批注意见。
5、若设置接收人权限是可转发,则操作菜单里有转发按钮,接收人可以继续将该审批转发给其他人。